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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他律形成自律,管教才有意义

2016/12/2

    近日,有学者认为,现在教育中一个巨大的失误是让孩子从小他律过多,自律不强。当别人的管教约束过于沉重时,孩子就会想要挣脱约束,他在这样一种逆反中既没有学习的乐趣也没有自尊自由。

 

  诚然,“一个人最好的生命状态是有自律、能自强、建立自尊、拥有自由”。自律应当成为一个人成人成才的基础。然而,自律从何获得?自律应该是外在的行为规范与内在的道德准则的最好结合。当外界的规则要求与一个人的内在要求达到一致时,自律就产生了。自律的最终目的,仍然是为我们个人的行为获得最大限度的自由。

 

  没有人生来便能够自律,没有人生来便懂得规则与纪律。在孩子形成个人的自律意识之前,管教与约束是必须的。孩子缺少自律,未必是他律过多,可能是没有将他律成功地内化为自律,即外在的行为规范,没能真正地渗透进个人的内心,没有形成自我约束力。

 

  他律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够转化成自律?一是要与现实的规则与需要相符合,二是与个体自身的要求与期望相契合。如遵守交通规则,对每一个人的行为都有约束,这是社会现实的要求,也符合人们对交通安全的期望。他律最终成为自律,是每个人自我教育的成功。自我教育,使我们不再依赖外在的约束,并能够根据不同的情况而进行行为调整,以应对变化。因此,在引导学生由他律走向自律的过程中,一定要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,让学生不仅懂得行为规范是什么,更要懂得为什么要遵守这样的规范,促使其树立牢固的观念。而维持学生的自律行为,还要注意言传与身教的结合。在学校有时会发生这样的情况:组织一项活动,老师与学生同时排队参加,学生的队伍排得快、静、齐,而老师的队伍却慢、吵、乱。显然,成人的不规范行为,会干扰学生的自律。久而久之,学生遵守纪律的动机也会减弱。

 

  所谓“他律过多”,可能指的是对学生要求过多过细,注重抓细节,却忽略了学生发展的大方向。确实,一些学校在学生管理上强调“细节决定成败”,却忘记了过于琐碎的要求,对学生束缚过多,反而会削弱学生的执行力,使学生疲于应对,降低行为动机。而有些细节要求,即使放松下来,也并没有产生不良后果,这样的外在约束自然难以转化为内在要求。如,课堂上要求坐姿端正,这有利于学生的身体发育,固然是合理的;但要求每个学生必须把双手端放在身前,或者将双手合抱在背后,就大可不必。如果一再强调这样的要求,就会转移学生的注意力,影响对学习的兴趣,时间长了,学生自然难以遵守。

 

  因此,要使学生更好地形成自律,达成自我教育,一是精简对中小学生的行为规范,细节上要求不必过多;二是将他律与实际需要结合起来,与学生的身心发展结合起来。如果孩子不懂得遵守行为规范的必要性,而是一味想要挣脱,那只能说明,我们在由他律到自律的教育上是失败的,而不能因此否定了他律的必要性。

 

  一个处处需要他人管教的人,是没有自尊和自由的。只有具备自律意识,并使之成为个人的素质的一部分,才能对自尊和自由有更深切的理解和体会。(胡爱萍 蒲公英评论特约评论员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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